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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共检查出土、拆迁工地30个,检查清运车辆1167辆/次。其中处罚违法工地5个,处罚金额23000元;对违规的102台清运车辆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处罚,处罚金额13650元,扣除驾驶员驾驶证140分。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本月,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各开发区建筑垃圾监管部门都能够做到三熟悉:即熟悉本辖区出土和拆迁工地的具体情况,熟悉所属区域的资质单位(车队)情况,熟悉本辖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现状。部分辖区主管部门还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对资质单位(车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这些做法对建筑垃圾行业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资质单位(车队)的管理松散,没有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不能及时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致使个别车辆在清运过程中存在闯红灯、遮挡号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二是对工地使用资质单位(车辆)管控不严。按照规定,一个工地只能委托一家资质单位(车队)清运建筑垃圾,但实际工作中清运车辆哪个单位都有,资质单位(车队)提供清运资质却又不承担工地在清运过程中违规责任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对工地出入口监管不到位。安装3.25米的限高杆是为了防止超高装载,可是在使用过程中,限高杆随意被抬高,超高装载屡禁不止,沿途抛撒得不到有效治理。四是对准运证发放管理不严,个别区监管部门对辖区资质单位(车队)管理松懈,导致资质单位(车队)向车辆超时间发放准运证,检查中发现一些清运车辆旧证还未到期,新证已经发放,有的一次竟持有一个季度的准运证。
各区、各开发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城区:夜间巡查力量不断加大,对指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但对辖区开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工作还有些滞后。
(二)碑林区:夜间巡查工作扎实有效,监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负责,但对于一些拆迁工地的监管标准还有待于提高。
(三)莲湖区:部分工地能按照要求开展清运作业。但辖区大兴路地区问题比较突出,清运秩序比较混乱,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四)雁塔区:夜间检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实施有效监管,但对于个别拆迁工地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五)未央区:夜间监管力度不够,辖区部分资质单位(车队)对从业人员管理教育重视不够,导致车辆在清运过程中违规现象较为突出。
(六)灞桥区:夜间巡查力量薄弱,辖区主要道路的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对准运证的发放把关不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滞后。
(七)经开区:对辖区主要道路的施工工地不能实施有效监管,个别工地在无硬件设施的情况下擅自清运,车辆超高装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长安区、高新区、浐灞区、曲江新区和航天基地在检查中尚能较好的处置安排施工作业,使扬尘减小到最小化。
本月,污染较为严重的路段:大兴东路、明光路、昆明路、朱雀路延伸段、丈八路东段、环城东路、东新街、长乐西路、咸宁东路、光华路、太华南路、凤城八路、团结南路。
从检查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看,主要原因是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的问题。限高杆安装了却不能按照规定使用,冲洗设备配备了却不启用,手续还没有办好就允许施工,建筑垃圾准运证不能按照规定发放等,各区、各开发区监管部门和市级各职能部门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市政府10月27日会议精神,及时组建夜间检查队伍,组织为期六十天大整治。在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方面重树形象,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踏踏实实干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认认真真落实每一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执行不走样,全力做好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附件:1、十月份工地检查统计表 2、十月份清运车辆检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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