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容园林
站内搜索:     您是第12257 位访客!
关于对各区、各开发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情况的通报
2010-01-06 来源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

西安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关于对各区、各开发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情况的通报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近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09118号)文件精神,市联合检查组在做好日常夜查工作的同时,从11月初起,重点对各区、各开发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各开发区均能按照文件要求,抽调市容、城管、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检查队伍,并按照整治要求,对拆迁、出土工地进行拉网式的普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实施严厉的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开工。采取流动和设卡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查处力度。

通过联合检查这种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各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交叉问题。近60天的集中整治,大多数拆迁、出土工地都能在开工前按照要求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自觉服从容貌监督员的管理,车辆在清运过程中的超载、超速、闯红灯、遮挡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在检查中同时也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存在着临时性工作思想,认为这60天整治结束,联合检查机制也将随之消失。把这一长效管理措施错误地理解为一次活动。车辆临时抽调、无固定办公场所、人员不能相对固定、年龄结构老化、有些执法人员夜查工作结束后第二天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工作等一系列问题都难以保证建筑垃圾整治工作的长效化机制。现将各区、各开发区集中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新城区:

区市容、城管、交警抽调人员24名,组建了新城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检查组,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工地和道路建筑垃圾清运稽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对守法经营者大力支持,提供宽松的营运环境。对违章经营者严格处罚,增大违章成本。对于“黑车”坚决打击,予以取缔。目前高速车、高尖车、牌照不全、带泥上路的现象大为减少,“黑车”清运基本杜绝。

存在问题:联合检查组无固定办公场所,车辆由各部门临时抽调,人员存在临时工作的思想。检查组工作整体协调性有待于解决。

碑林区:

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检查组于1111正式组建并上路开展检查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和组织实施,其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人数分别为:区市容园林局4人、区城管执法局4人、交警碑林大队2人、区建设局1人、环保碑林分局1人共计12人组成,平均年龄45周岁。检查组每晚由区市容园林局一名局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区建筑垃圾管理所一名负责人协助参与检查工作。对违规工地现场拍照录像和回头望等一系列举措遏制高尖车带泥上路现象。

存在问题:检查组车辆目前是每晚检查前临时调配车辆,无固定专用检查车辆。检查组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休息间。

检查组无专职人员,除夜间进行检查外,白天还承担本单位工作,无专职的工作人员。

    莲湖区:

116开展建筑垃圾清运秩序专项治理以来,迅速成立了莲湖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市容园林局协调公安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环保莲湖分局、区建设局,及时成立了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综合检查组,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落实经费、照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办公设施,抽调人员12名,调配车辆2辆,每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8点巡查,负责全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目前监管工作已经进入正轨。

存在问题:检查组公安交警未固定常驻人员,对工作的连续性存在一定的影响。后半夜联合检查工作力度不够。

雁塔区:

按照市政府118号文件精神要求,雁塔区政府召集公安、交警、城管、市容四部门召开专门会议,抽调公安3人、交警3人、城管3人、市容6人,成立了雁塔区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办公场所设在区市容园林局,重点是对全区建筑工地及清运车辆进行夜间的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初期,工作人员紧密配合、严格执法、全面管理,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效果。

存在问题:检查组车辆目前无固定专用检查车辆。公安组因故未按时参加联合检查;交警组参加联合检查15天,后从1210以单位人力紧张为由撤回。

未央区:

据市政发〔2009118号文件精神及未政发【2009126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夜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建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夜查工作小组。夜查小组1117至今,对高尖车、沿途抛洒、带泥上路、无证无牌的拉运车辆一律劝阻离开,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门口带泥、抛洒造成污染,责令工地停工整改,使辖区市容大环境卫生较以前得到了一定改观。

存在问题:检查组车辆目前无固定专用检查车辆。抽调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由于个别抽调人员身体原因,后半夜工作力度不够,办公场所暂由市容局临时调整一间办公室。

灞桥区:

113成立了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城管执法局、交警十大队、公安灞桥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建筑渣土车辆联合整治小组,组成有:市容园林局4人、城管执法局4人、交警十大队4人、公安灞桥区分局4人,共16人,办公地点临时设在城管执法局。

联合检查小组每晚负责对全区建筑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检查,并与辖区各资质车队签订了《建筑垃圾请运车辆管理责任书》,有效的规范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营运秩序。通过整治,灞桥区部分路段污染较为严重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

存在问题:应尽快落实区政府20091222常务委员会议精神,将灞桥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纳入长效化的运行轨道。

长安区:

111,开展建筑垃圾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对清运车辆的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60天的集中整治。区市容局积极配合区执法局,抽调专人在重点路段:华美十字、西部大道十字、细柳街道十字、雁引路十字等重点区域组成突击整治小分队,昼夜监守进行排查。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的违规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不得减免;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无牌无证、证照不全上路行驶、高尖超载,一律暂扣车辆。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情况进行摸排,摸清各个建筑工地的清运时间,在清运时段,安排“四定”人员监守工地容貌管理,严查车轮带泥,设立工地出土限高杆,从源头上杜绝高尖车辆。

存在问题:应发挥联合检查的优势,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倾倒的现象发生。  

高新区:

1028召开建筑垃圾清运车辆60天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建筑垃圾清运车辆60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60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日由城管高新分局一名领导带队,对区内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指定路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机制。

建立每日建筑垃圾清运情况上报制度,健全建筑工地垃圾运输登记统计制度。建筑垃圾施工工地运输垃圾时,严格落实“四定”值守责任,确保建筑垃圾施工现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坚决杜绝施工工地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无道路硬化、无环境监督牌以及垃圾清运车辆轮胎带泥、高尖装载、运输程序不规范等行为。建立运输过程监控机制。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由城管高新分局严格审批其清运线路、指定高新区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清运路线分别设立固定检查岗和流动巡查岗,对过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预防乱倾倒等行为发生。建立城管、公安联合整治机制。坚持每日联合巡查,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违法倾倒、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存在问题:应尽快按照市政府118号文件精神,把建筑垃圾联合检查机制日常化,使高新区建筑垃圾管理再上新台阶。

经济开发区:

区城管支队办公室联合城管公安大队专门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对出土工地及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施夜间突击检查,并对清运车辆GPS进行检查,未安装GPS的车辆一律查扣,初步遏制住了区内清运车辆抛撒扬尘污染现象。

存在问题:市容环保和城管执法局部门之间在管理衔接上存在问题,联合检查机制还未全面形成,对辖区无牌无证和超速行驶的清运车辆查处力度不够,辖区与未央区交界地带,存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曲江新区:

成立由副主任任组长,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和交警大队主管一把手任成员的曲江新区治理建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三班倒”制度,每日夜班人员自动履行夜查工作任务,发现黑车或无牌照渣土车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并协助交管部门暂扣违规车辆;发现道路抛洒严重,在追查违规车辆的同时及时通知社会事业局相关责任人迅速做好道路保洁工作,确保新区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存在问题:应尽快建立起联合检查夜查机制,解决好在执法工作中的职能交叉和管理衔接问题。

浐灞生态区:

成立了生态区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各园办、发展公司及世园集团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加大了夜间巡查的力度,每晚出动80多名执法队员,充分发挥执法岗亭的作用,在北辰大道、欧亚大道、三环等重点地方进行24小时巡查和定点值守,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治效果。

存在问题:联合检查机制还未全面建立。 

市检查组将严格按照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在做好日常夜查工作的同时,发挥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综合协调的职能,将工作重点转向检查各区、各开发区建筑垃圾联合检查组夜查工作情况, 每月对各区、各开发区的建筑垃圾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网站备案号:陕备ICP 10000045 承办单位:西安市市容园林局 地址:西安市丰庆路268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68957 Mail: sryl@x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