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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市容园林局印发通知,要求城六区、长安区市容园林局,各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单位做好2010年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单位和清运车辆年审工作,审验标准和方法仍采用原有的标准和方法。
7月1日—7月31日,由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所属辖区的资质单位和清运车辆进行初审,并将初审达标的单位和车辆报西安市市容园林局,局里根据初审结果分别对各资质单位和清运车辆进行复审,合格的给予认定,存在问题给一次补审机会,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撤消资质,复审阶段为8月1日—8月20日。
同时要求各资质单位接到年审通知后向辖区市容管理部门提交年审申请,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车辆以公司或车队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集中审验;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年审工作,认真准备,确保年审工作质量,不许走过场。通过年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档案,避免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重复注册和遗漏注册等现象的发生;各区市容局对复审合格的资质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登记造册,不得缺失,并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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